省教育廳關于做好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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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等部門關于推進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以及學分銀行建設的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試點工作主要任務
(一)優選試點證書(專業)
12.加強業務指導。省教育廳將依托專門機構加強對試點院校和培訓評價組織實施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的業務指導,定期組織證書管理工作培訓,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形成試點工作合力。
13.加強會商交流。試點院校應加強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和用人企業的會商交流,積極宣傳1+X證書制度試點相關政策,通報工作動態,聯合開展問題研討、師資培訓和工作調查,主動對接行企人員職業培訓需求。
14.強化屬地管理。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本地區1+X證書制度推進工作的責任單位及專職人員,指導本地區相關院校開展試點工作,履行統籌、指導、監督和協調等管理職責。
(二)合理分擔成本
15.堅持公益性原則。試點院校要積極會商各培訓評價組織,對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核成本進行單獨核算,在相應上限范圍之下(詳見《關于在院校實施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考核成本上限設置方案的公告》,教職所〔2020〕22號),合理確定各類證書的考核費用標準。承擔考核站點任務的試點院校,應統籌用好學校場地、設備、耗材、人員等資源,合理降低考核成本。
16.維護學生權益。各試點院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證書考核收費的有關要求,統籌財政撥款、學費及其他事業收入等辦學經費分擔培訓考核費用,保障參與試點項目相關專業學生至少參加一次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證。
(三)落實院校主體責任
17.建立工作機構。各試點院校須建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工作機構,明確具體工作聯系人,組織教師及學生參加試點工作培訓,落實試點工作動態定期報送制度,及時、準確報送工作進展,并及時發布有關信息。
18.開展社會服務。試點院校要用足用好本校資源,積極參與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積極承擔各類培訓,擴大面向企業職工、就業重點群體和貧困勞動力的培訓規模。試點院校可將教師額外承擔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工作量,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學生培養工作量。
(一)成立省試點工作組織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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